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11年 - 111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107468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地政:土地法大意#107468

年份:111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

13 舉辦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公有土地如何申報地價?
(A)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報地價
(B)申報之地價未滿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時,以公告地價百分之八十為其申 報地價
(C)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十時,以公告地價百分之一百二 十為其申報地價
(D)以各該宗土地之公告地價為申報地價,免予申報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5433361
未解鎖
【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 第 21 條】 ...
(共 12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