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之勞工,雇主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調整其強制退休之年齡,但不得少於幾歲?
(A)45歲
(B)50歲
(C)55歲
(D)6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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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14), C(159), D(8), E(0) #1473485

詳解 (共 2 筆)

#6427530
勞工年滿 65 歲者,雇主得令其退休。
但對於擔任特殊性質工作(如危險性高、須堅強體力等)之勞工,
經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得調整強制退休年齡,不得低於 55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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