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按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但非住家用者,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一。 前項第一款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之認定標準,由財政部定之。
13.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 際使用面積,分別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