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倘若國際恐怖組織將以我國為攻擊對象,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得如何依據憲法行使職權?
(A)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後,發佈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
(B)召集總統府秘書長緊急會商,發佈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
(C)聽取國家安全會議與國家安全局之報告後,發佈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
(D)發起防禦性公民投票,以凝聚全民力量,共同保衛家園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78), B(57), C(1063), D(59), E(0) #135268

詳解 (共 3 筆)

#643302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 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 制。
60
0
#2726920

倘若國際恐怖組織將以我國為攻擊對象,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行政院會議之決議後,發佈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

p.s.發布緊急命令得不經立法院決議,但須於發布命令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16
0
#1099482
請問選項(D)何時情況需用公投法第17條(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 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賦予總統防衛性公投的提案權
6
0

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1044433
未解鎖
《憲法增修條文§2 Ⅲ》:  「總統 ...
(共 23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私人筆記#3635890
未解鎖


(共 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