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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574 | 科目:金融基測◆考科Ⅲ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9年 - 109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 屆金融人員基礎學科測驗(FIT)_考科Ⅲ:民法+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84574

年份:109年

科目:金融基測◆考科Ⅲ

13.甲將對乙之債權讓與丙,若甲或丙皆未通知乙,請問依民法規定,該債權讓與之效力為何?
(A)無效
(B)效力未定
(C)有效,但僅對乙不生效力
(D)乙得主張撤銷該讓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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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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