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3. 關於收養之說明,何者有誤?
(A)除夫妻共同收養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女
(B)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
(C)夫妻之一方被收養時, 應得他方之同意
(D)養子女於收養認可時已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收養之效力僅及於其未 成年且未結婚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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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1F
Zomy 高三下 (2021/08/18)
第 1073 條 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但夫妻共同收養時,夫妻之 一方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而他方僅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亦得 收養。 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
2F
互相打氣113高普 高二上 (2023/06/05)
(D)養子女於收養認可時已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收養之效力僅及於其未成年之直系血親卑親屬。但收養認可前,其已成年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表示同意者,不在此限。(民法§1077)

13.關於收養之說明,何者有誤?(A)除夫妻共同收養外,一人不得同時為二人之養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