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如附圖所示,在能清楚識別當事人的情況下,下列何項組合可能會侵犯當事人的個人資料?

(A) 1、2、3
(B) 3、4、7
(C) 1、3、7
(D) 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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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 B(7), C(75), D(2), E(0) #3671699

詳解 (共 1 筆)

#7064693

正確答案是 ✅ (C) 1、3、7

?題意解析:

題目問:「在能清楚識別當事人的情況下,下列何項組合可能侵犯個人資料?」

關鍵重點: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條:「個人資料」指可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身分之資料。
若資料被未經當事人同意蒐集、處理、利用,即可能構成侵權。

?逐項分析:

編號 敘述 涉及識別個人? 是否可能侵權? 說明
1 參與車禍現場救援後,在臉書分享傷者照片 ✅ 可識別傷者身分 ⚠️ 可能侵權 傷者並非公開人物,照片揭露屬個資(且敏感性高)。
2 公司內部通知員工升遷消息,附姓名與照片 ✅ 但屬內部公告用途 ❌ 通常屬內部管理、正當業務目的(第19條同意推定)  
3 里長貼上飼主姓名及遛狗照片(隨地大小便) ✅ 可識別飼主 ⚠️ 可能侵權 雖為公益目的,但公開指名可能超出必要範圍。
4 學校公開優秀學生姓名與成績 ✅ 可識別,但已經同意 ❌ 經本人或家長同意,屬合法利用。  
5 媒體報導公眾人物參加活動照片 ✅ 可識別 ❌ 屬新聞自由與公共利益範圍,不構成侵權。  
6 店家公布竊盜監視錄影 ✅ 可識別 ⚠️ 原則合法(維護權益),若過度曝光才構成侵權。  
7 學校在家長群組中傳播學生成績單 ✅ 可識別學生個資 ⚠️ 可能侵權 成績屬個資,群組傳播易逾越教育目的範圍。

?綜合判斷:

組合 涉及明顯侵害個資的項目 是否正確
(A) 1、2、3 2 不屬侵權
(B) 3、4、7 4 不屬侵權
(C) 1、3、7 ✅ 三者皆可能侵害個資
(D) 5、6、7 5 屬公眾利益報導

最終答案: (C)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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