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竊盜損失保險條款
第一一條 失竊車尋回之處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本保險承保範圍內之損失,賠付後經尋獲者,被保險人得於知悉後七日內領回被保險汽車並退還原領之賠償金額。
130. 被保險汽車遭受竊盜損失,經保險公司賠付後經尋獲者,被保險人得於知悉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