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只有綜合跟甲種有資格 3.只有綜合旅行業有資格,並能委託甲種代為招攬業務
旅行業管理規則
第 3 條
旅行業區分為綜合旅行業、甲種旅行業及乙種旅行業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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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種旅行業經營下列業務:
一、接受委託代售國內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或代旅客購買國內客票、託運行李。
二、招攬或接待本國觀光旅客國內旅遊、食宿、交通及提供有關服務。
三、代理綜合旅行業招攬第二項第六款國內團體旅遊業務。
四、設計國內旅程。
五、提供國內旅遊諮詢服務。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與國內旅遊有關之事項。
前三項業務,非經依法領取旅行業執照者,不得經營。但代售日常生活所需國內海、陸、空運輸事業之客票,不在此限。
17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下列那些業務屬於乙種旅行業的執業項目?①代售國內航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