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 有關我政府自民國 103 年 7 月起實施的「強化優秀僑外生留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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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thes40423 國一上 (2017/06/08)
http://ezworktaiwan.wda.gov.tw/ezworkch/home.jsp?pageno=201508100028 考量已在臺讀書之僑外生,經國家投入教育資源培育,且對國內文化及語言與生活具一定程度瞭解,宜優先留用及延攬其在臺工作,故本部自103年7月3日新增「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新制」,該制度不再單以聘僱薪資作為資格要求,而係改以學經歷、薪資水準、特殊專長、語言能力、成長經驗及配合政府產業發展政策等8項目進行評點,累計點數超過70點者,即符合資格。公告申請期間額滿,就不再核發,相關內容可參考本部106年1月5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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