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關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務會議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以校長、全..-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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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李小旻 大二下 (2017/02/10)
國民教育法 第10條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B)由校長召集主持。校務會議以校長、全體專任教師或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組成之。(D)其成員比例由設立學校之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視規模大小,酌設教務處、學生事務處、總務處或教導處、總務處,各置主任一人及職員若干人。主任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職員由校長遴用,均應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設輔導室或輔導教師。輔導室置主任一人及輔導教師若干人,由校長遴選具有教育熱忱與專業知能教師任之。輔導主任及輔導教師以專任為原則。 前項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如下: 一、國民小...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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