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2人:教師提供協助
減少3人:教師完全/特別協助
修正「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原則」,
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原則」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1 日府教特字第 1110212166 號函修正
酌減人數鑑輔會評估原則
13. 王老師是普通班導師,他得知下學期班上會有一位腦性 麻痺學生,在轉換教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