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見解:
- 第四條: 標價"同時"有五百元及400元兩種標示時, 以文字為準=五百元
- 第五條: 標價以文字"或"數字表示時, 即不管是文字還是數字, 寫兩百五十元和四百元, 或者寫500元和400元, 以"最低"為準=兩百五十元 或者 400元.
25.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