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甲、乙共同行竊,由甲在外把風,乙入室內竊取財物。甲屬於:(A)教唆犯(B)..-阿摩線上測驗
5F
|
6F
|
7F 木木(已上榜) 大一下 (2020/11/02)
樓上的疑惑應該屬:犯罪參與逾越行為的問題 最高法院50年台上字第1060號刑事判例: 「共同正犯之所以應對其他共同正犯所實施之行為負其全部責任者,以就其行為有犯意之聯絡為限,若他犯所實施之行為,超越原計畫之範圍,而為其所難預見者,則僅應就其所知之程度,令負責任,未可概以共同正犯論。」 結論:如果甲乙在密謀時有計畫到被屋主發現而殺之,那甲還算共同正犯,若無則甲不用負擔此部分刑責。 (個人淺見,如有錯誤請糾正:)) 補充類似題目: 1.甲唆使乙、丙及丁共同前往戊宅殺戊,乙在門外把風,丙、丁入內,誤認戊弟己為戊而殺之,己妻庚狂呼救人,丙、丁復將庚殺死,丙又順手取走戊家財物數件,之後分頭逃逸,經警破獲,移送...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