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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政黨及候選人得接受下列何者競選經費之捐助?
(A)主要成員為外國人之團體、法人
(B)同一種選舉其他政黨或候選人
(C)非同一種選舉之其他政黨或候選人
(D)公營事業或接受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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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llow 高三下 (2013/08/01)
總副總統 選罷法  第 37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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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伍信龍 高三下 (2017/05/20)
總副總統 選罷法  

第三十七條  (刪除)
    條文  (刪除)
    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依政治獻金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二項至第四項、第八十三條、第九十五條之規定,自該法施行日(九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起不再適用爰予刪除。又對於違反本條收受捐贈所得財物之沒收、追徵,係規定於本法第八十三條第四項,鑑於本法上開條文已不再適用,爰併同刪除之。

中華民國106年4月19日公布

5F
易君博 高二上 (2017/05/24)

可以換參考

政治獻金法第7條

6F
waste36 高三上 (2018/10/17)
第7條(捐贈政治獻金之限制)
  得捐贈政治獻金者,以下列各款以外之個人、政黨、人民團體及營利事業為限:得捐贈政治獻金者,以下列各款以外之個人、政黨、人民團體及營利事業為限: 
  一、公營事業或政府持有資本達百分之二十之民營企業。 
  二、與政府機關(構)有巨額採購或重大公共建設投資契約,且在履約期間之廠商。 
  三、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之營利事業。 
  四、宗教團體。 
  五、其他政黨或同一種選舉擬參選人。但依法共同推薦候選人政黨,對於其所推薦同一組候選人之捐贈,不在此限。 
  六、未具有選舉權之人。 
  七、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或主要成員為外國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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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政黨及候選人得接受下列何者競選經費之捐助?(A)主要成員為外國人之團體、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