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司法自主性與司法行政監督權之行使,係以維護何者為目標..-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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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for it 高一上 (2012/02/08)
【解釋字號】 釋字第530號 【解釋日期】90/10/05 。理由書及附件 【解釋文】 憲法第八十條 規定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明文揭示法官從事審判僅受法律之拘束,不受其他任何形式之干涉;法官之身分或職位不因審判之結 果而受影響;法官唯本良知,依據法律獨立行使審判職權。審判獨立乃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權力分立與制衡之重要原則,為實現審判獨立,司法機關應有其自主性;本 於司法自主性,最高司法機關就審理事項並有發布規則之權;又基於保障人民有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受充分而有效公平審判之權利,以維護人民之司法受益權,最 高司法機關自有司法行政監督之權限。司法自主性與司法行政監督...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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