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8以下那一項並非作成行政處分所必須的條件?
(A)行政機關之行為
(B)行使公權力
(C)以書面為之
(D)行政機關單方意思行為 ..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 B(11), C(86), D(3), E(0) #2256058
統計: A(2), B(11), C(86), D(3), E(0) #2256058
詳解 (共 4 筆)
#3913515
|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 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
這題應該是b吧
| 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 以書面以外方式所為之行政處分,其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正當理由要求 作成書面時,處分機關不得拒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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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1175
第 92 條
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A)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
權力(B)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D)。
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
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
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
第 95 條
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之規定者外,得以書面(代表不一定要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
以書面以外方式所為之行政處分,其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正當理由要求
作成書面時,處分機關不得拒絕。
答案應該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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