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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依據憲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縣民對於縣長及其他縣自治人員,依法行使何種權利?
(A)創製權、複決權
(B)選舉權、罷免權
(C)參政權、受益權
(D)工作權、財產權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ZaraK 國三下 (2015/09/02)
對人--->選舉、罷免.....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喬治小肥肥貓 研一上 (2017/08/04)

憲法 第123條:

縣民關於縣自治事項,依法律行使創制、複決之權,對於縣長及其他縣自治人員,依法律行使選舉、罷免之權。

6.依據憲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縣民對於縣長及其他縣自治人員,依法行使何種權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