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0 條
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
府供給書籍。
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
政府供給。
13 憲法第 160 條第 2 項規定,已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何種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