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761條
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但受讓人已占有動產者,於
讓與合意時,即生效力。
28 甲將其擁有之 A 車借乙使用後,再就 A 車與乙成立讓與合意,A 車之所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