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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9 憲法第 8 條內「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之規定是屬於:
(A)法律優位事項
(B)憲法保留事項
(C)法律保留事項,但可授權行政命令規定
(D)行政命令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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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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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1110666 大四下 (2017/06/01)
憲法第8條屬於憲法保留.....觀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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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賴威霖 國三下 (2018/04/05)

人身自由-憲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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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你好我是幽默風趣考生 大三下 (2019/07/23)

第 8 條 (人身自由)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
提審、聲請追究:本人或他人

9憲法第 8 條內「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之規定是屬於: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