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
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一百一十三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
18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立法委員之選舉自第七屆起,下列何項係依政黨名單投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