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向乙購買汽車時,誤將價金一百萬元寫成一百二十萬元,乙不知甲寫錯價金一事,向甲表示願意出賣汽車,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B)甲不論有無過失,均得撤銷意思表示
(C)甲無過失時,可以撒銷意思表示
(D)甲無須撤銷意思表示,因為該意思表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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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1F
Zeel(106高考一般行 大一下 (2016/12/15)

民法88條第1項:意思表示之內容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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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知道自己無知(謙虛),自狂 研一上 (2018/08/07)

88條(錯誤之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但以其錯誤或不知事情,由表意人自己之過失者為限。 
  當事人之資格或物之性質,若交易上認為重要者,其錯誤,視為意思表示內容之錯誤。

甲向乙購買汽車時,誤將價金一百萬元寫成一百二十萬元,乙不知甲寫錯價金一事,向甲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