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依憲法本文之規定,國民年滿幾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 (A)17 歲 (B..-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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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higamer4771 高三下 (2021/09/03)
選舉20歲 符合本題答案正確 補充如下: 被選23歲 按有關選舉權之年齡標準,憲法第13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引用自: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91753 公民投票18歲 中華民國國民,除憲法另有規定外,年滿十八歲,未受監護宣告者,有公民投票權。 有公民投票權之人,在中華民國、各該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得分別為全國性、各該直轄市、縣(市)公民投票案之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 引用自: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