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下列何者是總統制的重要特徵?(A)倒閣制度(B)國會議員兼任閣員(C)覆議..-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Alexis Kuo 國一下 (2010/11/03)
覆議制度原是總統制設計下的產物,它類似於美國總統的「否決權」,其目的是為了解決行政-立法僵持的問題,因此,總統只要能掌握國會三分之一的席次,即可否決國會通過的法案,讓總統的意志能夠貫徹。覆議制度為總統制所特有,旨在賦予總統制衡國會之立法權,防止立法部門以二分之一多數專斷或草率立法,強迫總統執行其所反對之法律。蓋以總統亦為多數選民支持所產生,也有代表多數民意的實質意涵,總統所代表的多數民意與國會二分之一多.....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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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Jamie 高三下 (2016/08/11)
有關覆議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公職◆憲法- 100 年 - 原住民族四等 #6010 答案:C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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