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1.有關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之敘述,下列何者為非?
(A)大法官解釋憲法須主動為之
(B)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得予解釋
(C)政黨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D)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憲法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困難
最佳解!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2/06/19)
立委聲請 1/3 釋憲 2/3,2/3 釋法令 1/2.....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Peter Jay 國一下 (2018/02/27)

想想看 如果解釋憲法 大法官都是主動 無法符合民意或者會造成偏袒某政黨或是財團現今政策或是未來的佈局剝奪人民原有的公平正義以及社會自由經濟的競爭唷

5F
syuan 大三下 (2021/08/03)

憲法法庭由15位大法官組成合議庭,由司法院長擔任審判長。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時,須有大法官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始得為之

憲法法庭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判決之評議,應經參與言詞辯論大法官三分之二之同意決定之而對於政黨違憲解散案件裁定之評議時,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6F
尤加利 研一下 (2022/01/22)
憲法訴訟法49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申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61.有關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之敘述,下列何者為非?(A)大法官解釋憲法須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