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26條
火警受信總機之位置,依下列規定裝置:
一、裝置於值日室等經常有人之處所。但設有防災中心時,設於該中心。(A)
二、裝置於日光不直接照射之位置。(C)
三、避免傾斜裝置,其外殼應接地。(D)
四、壁掛型總機操作開關距離樓地板面之高度,在零點八公尺(座式操作者,為零點六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B)
(B)壁掛型總機操作開關距離樓地板面之高度,在 0.8公尺以上 1.5 公尺以下
4 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關火警受信總機之位置設置時的規定,下列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