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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九九號解釋宣告第五次憲法增修條文修憲程序違反議事法則,實質內容違反下列何項原則,應屬無效?
(A)國民主權原則
(B)民主原則
(C)權力分立原則
(D)共和國原則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Aimee Kung 2. 大三上 (2013/05/04)
蓋基於國民主權原則(憲法第二條),國民主權必須經由國民意見表達及意思形成之溝通程序予以確保。易言之,國民主權之行使,表現於憲政制度及其運作之際,應公開透明以滿足理性溝通之條件,方能賦予憲政國家之正當性基礎。而修憲乃最直接體現國民主權之行為,依國民大會先後歷經九次修憲,包括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及增修條文之制定與修改,未有使用無記名投票修憲之先例,此亦.....看完整詳解
4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5/03/31)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A,B
5F
fong 高一下 (2024/04/24)
而第五次修憲通過的憲法增修條文,將國大代表的產生方式,改為依照 #立法委員選舉 中各政黨的得票比例,來分配名額。大法官認為,透過這種方式產生的國大代表,因為並不是透過選舉產生,所以已經失去了民意代表的身分,若仍繼續執掌憲法賦予的修憲權、人事同意權等民意代表才可以擁有的權限,已經牴觸「民主國原則」。

另一方面,大法官也指出,民意代表必須遵守與選民的約定,當任期屆滿時,除非有不能改選的正當理由,否則就該立即改選。一旦無故延長任期,此時民意代表就不再是基於國民的授權而行使職權,不符合「國民主權原則」的要求,不再具有正當性。而修憲條文延長民意代表的任期,卻沒有不能改選的正當理由,已經違反了民主憲政的原理。

7.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四九九號解釋宣告第五次憲法增修條文修憲程序違反議事法則,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