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
第 8 條
省政府受行政院指揮監督,辦理下列事項:
一、監督縣 (市) 自治事項。
二、執行省政府行政事務。
三、其他法令授權或行政院交辦事項。
第 10 條
省諮議會對省政府業務提供諮詢及興革意見。
6 下列何者為省政府之權限? (A)承行政院之命,監督縣自治事項 (B)對行政..-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