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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我國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由立法委員提議修憲,提議代表人數須有多少?
(A)立法委員代表總額五分之一
(B)現行代表人數五分之一
(C)立法委員四分之一
(D)法定出席開會人數四分之一
公職◆憲法
-
93 年 - 93 基層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消防警察人員:中華民國憲法概要#3117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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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6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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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上榜
高二下 (2020/10/15)
詳見:我國現行修憲程序 (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EN第 12 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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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Evan Huang
國三下 (2015/07/07)
第 174 條
憲法之修改,應依左列程序之一為之: 一 由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五分之一之提議,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代表 四分之三之決議,得修改之。 二 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 分之三之決議,擬定憲法修正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此項憲法修正 案,應於國民大會開會前半年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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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黃彥翔
大三下 (2015/12/11)
憲法174條已然凍結 現行為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規定 建議阿摩主予以刪除(不會再考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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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我國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由立法委員提議修憲,提議代表人數須有多少?(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