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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6 依據目前我國民法的規定,下列那些屬於「無行為能力人」?①未滿七歲的兒童 ②未滿十二歲的兒童 ③受監護宣告的人 ④受輔助宣告的人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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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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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s.shih已考上 高二下 (2016/07/09)
民法第13條: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民法第15條: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民法第15-2條: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列行為時,應經輔助人同意。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 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一、為獨資、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人。 二、為消費借貸、消費寄託、保證、贈與或信託。 三、為訴訟行為。 四、為和解、調解、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 五、為不動產、船.....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賴力銘 高一下 (2022/06/15)

完全行為能力:20歲以上、未成年結婚(1816)

限制行為能力:7-20歲、輔助宣告

無行為能力:小於7歲、監護宣告

 

完全責任能力:18-79

限制責任能力:14-1780以上

無責任能力:小於14

 

少事法的少年:12-17

9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3/02/08)
※補充
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第 12 條
滿十八歲為成年。
10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03/08)

(0180420 制定)

民法

第 15 條

禁治產人,無行為能力。

 

(0970502 修正)

民法

第 15 條

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

 

理由

一、「禁治產人」,修正為受監護宣告之人」。本次修正「成年監護制度」,重在保護受監護宣告之人,維護其人格尊嚴,並確保其權益鑒於原「禁治產」之用語,僅有「禁止管理自己財產」之意,無法顯示修法意旨,爰將本條「禁治產」,修正為監護」。

二、按外國立法例,雖有將成年受監護人之法律行為,規定為得撤銷者(例如日本民法第九條);亦即受監護宣告之人不因監護宣告而完全喪失行為能力。惟因本法有關行為能力制度,係採完全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及無行為能力三級制;而禁治產人,係屬無行為能力,其所為行為無效此一制度業已施行多年,且為一般民眾普遍接受,為避免修正後變動過大,社會無法適應,爰仍規定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

26 依據目前我國民法的規定,下列那些屬於「無行為能力人」?①未滿七歲的兒童 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