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對於無效之行政處分,因根本不發生任何法律上效力,故不得對之提起撤銷訴訟
(B)訴之預備合併,如先位聲明有理由時,受訴法院應為勝訴判決,無庸再對備位聲明為判決
(C)具受益及對第三人課予負擔之雙重效力的行政處分,因該處分而蒙受不利益之人,仍不具撤銷訴訟當 事人適格
(D)撤銷訴訟係對已依法踐行陳情程序,而無效果之行政處分所為之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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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NaNa-加油!明年106 高三上 (2016/07/06)
A  對於無效之行政處分,因根本不發生任何法律上效力,故不得對之提起撤銷訴訟 確認行政處分無效,於原告得提起或可得提起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或一般給付訴訟者,仍得提起之。 意思為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亦得提起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一般給付訴訟。 B 訴之預備合併,如先位聲明有理由時,受訴法院應為勝訴判決,無庸再對備位聲明為判決  正確 C 具受益及對第三人課予負擔之雙重效力的行政.....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1F
野原小新~ 高一下 (2019/04/28)

所謂訴之預備合併,通常固指原告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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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F
愛作夢的魚-109普考上榜 大四下 (2020/08/05)
D非陳情是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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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 高二下 (2022/12/01)

訴之預備合併就是我要告死你^_^
先位之訴(聲明)敗訴,我還有備位之訴(聲明)
可以繼續!
反之,先位有理由(我已告成功),備位就不用理了拉~

8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對於無效之行政處分,因根本不發生任何法律上效力..-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