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 依文書處理手冊的規定,下列對於擬辦文書應注意事項之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
2F kuro999 大三上 (2017/03/29)
二十二、擬辦文書應注意事項如下: (一)單位收發送交承辦人之文書,或根據工作分配,承辦人應即行擬辦。 (二)機關首長或單位主管對主管業務認有辦理文書之必要者,得以手諭或口頭指定承辦人擬辦。 (三)負責主辦某項業務之人員,對其職責範圍內之事件,認為必須以文書宣達意見或查詢事項時,得自行擬辦。 (四)擬辦文書,依法令規定必須先經會議決定者,應按規定提會處理。法令已有明文規定者,依規定擬稿送核,無法令規定而有慣例者依慣例。適用法令時,依法律優於命令、後法優於前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後令優於前令及上級命令優於下級命令之原則處理。 (五)處理案件,須先經查詢、統計、核算、考驗、籌備、設計等手續者,應先完...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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