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直轄市議會召集臨時會時,其會期包括例假日或停會在內,原則上每次不得超過幾日?..-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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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b2i2l3l3 大四上 (2023/12/01)
地制法34條
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會議,除每屆成立大會外,定期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由議長、主席召集之,議長、主席如未依法召集時,由副議長、副主席召集之;副議長、副主席亦不依法召集時,由過半數議員、代表互推一人召集之。每次會期包括例假日或停會在內,依下列規定: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