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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8.依據憲法第44 條規定,總統召集各院院長會商解決爭執之效力為何?
(A)與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B)對於司法院以外各院具有法律拘束力
(C)對於立法院以外各院具有法律拘束力
(D)對於各院均無法律拘束力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Sai Weng 高二下 (2012/06/04)
總統的院際調解權也是基於國家元首的超然地位與實際影響力而來。如果總統被認為涉入行政指揮系統過多,院際調解權發揮的作用必然有限。憲政制度上總統並沒有直接指揮任何一院的權力,院際爭執出現時,總統雖然可以主動從事調解,但是否受到爭議中各方的尊重,仍然繫於國家元首的個人聲望與政治手腕。 依釋字 419號理由書總統擬為國家元首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幸福御守 高二下 (2012/06/03)
那歷史年代= =我印象中 袁世凱不是要當總統      所以制憲時候制定這條 ~ 0.0好像 也是有道理 得 不是應~XD
6F
貓奴老爹 大三下 (2012/06/03)

憲法44條是為了明定總統職權範圍 ... 也說明了我們並不是專制國家。
這是我目前看到最有說服力的說明,給大家參考= =

38.依據憲法第44 條規定,總統召集各院院長會商解決爭執之效力為何?(A)與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