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國家賠償責任成立後,於何種情形下,賠償義務機關對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有求償權?..-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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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Natsume 國二下 (2012/03/01)
欠缺一般人之注意=重大過失即大家皆知不可做,某人卻做了補充:過失類型(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1. 抽象輕過失 缺乏善良管理人注意 如:無因.....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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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simonlinhhh 大一上 (2016/05/16)
(A)公務員欠缺善良管理人之注意 →抽象的過失 (B)公務員欠缺與處理自己事務同一之注意 →具體的過失 (C)公務員欠缺一般人之注意義務 →重大過失 (D)公務員因不可抗力而造成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