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有關教育他人權利之學說中,下列何項正確?(A)屬教育部之權利(B)由學校教..-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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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ee Kung 2. 大三上 (2013/04/23)
憲法第21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依國民教育法第2條,就受國民教育而言,也就國民義務教育(目前來說9年國教)的主體是學生,享有受教權,相對而言,老師(應包括家長在內)負有教育義務!而學生乃指國小一年級至高中三年,即六至十五歲的年紀之人,享有受教權!依教育基本法第2條: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為實現前項教育目的,國家、教育機構、教師、父.....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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