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11.限制人權,應注意手段與目的間之平衡,此為限制人權之:(A)公益原則(B)比..-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