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二十世紀初,物理學家發現有些物理現象與古典物理的認知不同,如在某些實驗中,..-阿摩線上測驗
b13179 (2020/09/19): 光電效應 指物質吸收光子(photon)並激發出自由電子的行為。 當金屬表面在特定的光輻照作用下,金屬會吸收光子並發射電子(electron),發射出來的電子叫做光電子(photoelectron)。光的波長需小於某一臨界值(相等於光的頻率高於某一臨界值)時方能發射電子,其臨界值即為極限頻率和極限波長。 臨界值取決於金屬材料,而發射電子的能量取決於光的波長而非光的強度,這一點無法用光的波動性解釋。 有一點與光的波動性相矛盾,即光電效應的瞬時性,按波動性理論,如果入射光較弱,照射的時間要長一些,金屬中的電子才能積累住足夠的能量,飛出金屬表面。 事實是,只要光的頻率高於金屬的極限頻率,光的亮度無論強弱,電子的產生都幾乎是瞬時的,不超過十的負九次方秒。 正確的解釋是光必定是由與波長有關的嚴格規定的能量單位(即光子或光量子)所組成。這種解釋為愛因斯坦所提出。 光電效應由德國物理學家赫茲於1887年發現,對發展量子理論及波粒二象性起了根本性的作用。 | 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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