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八條 明示人民身體之自由為「憲法保留原則」,又稱「法官保留原則」
(A)人身自由之限制一律有法官保留原則之適用→並非所有人身自由之限制均需要法官保留,如即時強制之管束不須法官同意
法官保留原則是指刑事訴訟中強制處分(如搜索、羈押),行政法的拘提管收等,發動時需由法官裁定同意之後,才能交由檢察或是司法警察機關執行。
憲法第八條就人身自由保障所設「法官保留」機制,既採「憲法保留」之規定方式,自不屬立法得自由形成之範圍。
17 有關人身自由限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人身自由之限制一律有法官保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