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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甲前往管轄分局報到後,你發現甲之戶籍所在地、居所地、工作地、就學地不同時, 對於受理報到之管轄分局的權責歸屬,你應如何處理?
(A)得依被害人同意,變更受理報到之管轄分局
(B)得依職權或申請,變更受理報到之管轄分局
(C)不得依職權,變更受理報到之管轄分局
(D)不得依申請,變更受理報到之管轄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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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 幼兒園下 (2017/05/26)
關於本題,依據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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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介肥 高二下 (2017/05/29)
加害人戶籍所在地、居所地、工作地、就學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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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FINA 高三上 (2018/10/19)

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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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小明 小五上 (2021/03/29)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53&flno=5

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 第 5 條


I. 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於加害人依第3條第4項規定辦理登記後,應當面告知並以書面通知加害人,自登記日起每6個月向指定警察分局(以下稱管轄警察分局)報到,並提供前條第2項規定資料,辦理登記資料確認及異動登記。


II. 管轄警察分局於加害人報到後,應以書面通知下次報到期日、地點及其他應配合事項。


III. 加害人於預定報到期日前,原登記資料發生異動,應於發生異動之日起7日內前往管轄警察分局,辦理異動登記。


IV. 加害人戶籍所在地、居所地、工作地、就學地不同時,其管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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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甲前往管轄分局報到後,你發現甲之戶籍所在地、居所地、工作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