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賠償責任。此之責任係屬何種性質?
(A)微過失責任
(B)輕過失責任
(C)重過失責任
(D)無過失責任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1F
不儲值也很強 國一下 (2016/10/13)

D

2F
Chun-Hui Chan 大二上 (2017/03/15)

不太懂!可以解釋一下嗎?

3F
周家裕 高二上 (2017/03/16)
法源:國賠法第3條,因為公有公共設施是屬於“物的責任“,所以無過失責任。白話一點,公有公共設施只要害人民生命受損(例如道路坑洞,害人民騎車摔倒),都可申請國賠。

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