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下列何者為公務人員保障法所稱之公務人員? (A)擔任公營事業勞工 (B)擔任..-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simonlinhhh 大一上 (2016/07/21)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3 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依法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及公立學校編制內依法任用之職員。 前項公務人員不包括政務人員及民選公職人員。 .....看完整詳解 |
18F Chi-人事行政 大二下 (2019/07/03)
公務人員保障法(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第 3 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構)及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 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第 102 條 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 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之公立學校職員。 二、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 三、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 四、各機關依法派用、聘用、聘任、僱用或留用人員。 五、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或訓練期滿成績及格未獲 分發任用之人員。 前項第五款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不服保訓會所為之 行政處分者,有關其權益之救濟,依訴願法之規定行之。 |
19F L 大四上 (2022/03/21)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法規類別: 考試 >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 保障目 第 3 條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構)及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任用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4 月 03 日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任用目 第 9 條 1 公務人員之任用,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依法考試及格。 二、依法銓敘合格。 三、依法升等合格。 2 特殊性質職務人員之任用,除應具有前項資格外,如法律另有其他特別遴用規定者,並應從其規定。 3 初任各職務人員,應具有擬任職務所列職等之任用資格;未具擬任職務職等任用資格者,在同官等高二職等範圍內得予權理。權理人員得隨時調任與其所具職等資格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 |
20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