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服務規則第 18 條
船舶遇緊急事故時,各級海員應服從船長之指揮,協力搶救,不得擅離職守。船長於情況嚴重時,應發送緊急或遇險求救電信,並設法報告雇用人或其最近之代理人。
船長 依法令負有保證人地位 就醬
4.下列何種人員,刑法上規定,不得為自己的緊急危難而避難?(A)船長(B)老師(..-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