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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下列何種人員,刑法上規定,不得為自己的緊急危難而避難?
(A)船長
(B)老師
(C)領隊
(D)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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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賴文菁 國三上 (2012/07/25)
先看一下刑法第24條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看完整詳解
8F
栗香貓(已上榜登出!) 大一上 (2014/01/21)
看過刑24~ 大概就知道A是確定了~

其他B.C.D 其實也有義務~ 但只限於道德上義務~

如7F所說的....<那假如地震發生 老師可以逃跑先於學生?>

等到真的有學生出事...老師只是會被道德及言論的譴責而被迫辭職~
9F
柴魚燒 高一上 (2014/11/27)

船員服務規則第 18 條

船舶遇緊急事故時,各級海員應服從船長之指揮,協力搶救,不得擅離職守。船長於情況嚴重時,應發送緊急或遇險求救電信,並設法報告雇用人
或其最近之代理人。



10F
施錫家 高三下 (2021/02/24)

船長 依法令負有保證人地位 就醬

4.下列何種人員,刑法上規定,不得為自己的緊急危難而避難?(A)船長(B)老師(..-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