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
入出國及移民法 - 沿革7.(第三項)
一百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 1030158355 號公告...第 55 條第 1 項所列屬「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之權責事項,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二日起改由「內政部移民署」管轄
7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經營移民業務者,以公司組織為限,應先向何機關申請設立許可..-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