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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該法規定先行提起:
(A)復審
(B)申訴
(C)訴願
(D)行政訴訟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Rye Chang 高一上 (2012/09/09)
因該這麼說行政處分-----複審---行政訴.....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3F
羅大頭 小三下 (2014/11/06)
複審 不等於 復審
14F
已上榜 大家加油 大一上 (2016/10/20)

違法或不當行政處分:復審-->行政訴訟

工作環境不佳,管理措施不當:申訴-->再申訴

最佳解錯字真多...



15F
威漢 小二下 (2020/10/16)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25 條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 (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 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 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同。
第 77 條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 申訴。公務人員離職後,接獲原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或處置者,亦得依前項規定提起申訴、再申訴。
================================= 第 72 條 保訓會復審決定依法得聲明不服者,復審決定書應附記如不服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二個月內,依法向該管司法機關請求救濟。(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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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