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使用法律條文,對某一用語加以解釋,例如憲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佈之法律。」稱為:
(A)行政解釋
(B)立法解釋
(C)司法解釋
(D)學說解釋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IU 高一上 (2015/04/16)
立法解釋=法律解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IU 高一上 (2015/04/16)
針對其解釋內容而定嗎?
3F
高三下 (2017/08/07)

A.擴張(擴充)解釋,係指法律所規定的文義過於狹隘,單從字義表面以文理解釋加以檢視,並不足以窺出其立法的真意,故必須根據立法目的予以目的性的擴張,始能正確適用法律於社會生活之中。
B限縮(限制)解釋,係指法律所規定的文義過於寬.廣,單從字義表面以文理解釋加以檢視,並不足以窺出其立法的真意,故必須根據立法目的予以目的性的限縮,始能正確適用法律於社會生活之中。
C.當然解釋:係指法律條文雖未明白規定,但根據當然的事理,可以因而認為某種事項當然包括在適用範圍之內,始能正確適用法律於社會生活之中。
D.反面解釋,係指根據法律條文的正面字義,推論出其反面的意義
E.補正解釋,係指法律條文規定的內容有明顯的疏漏或錯誤時,綜觀法律全文加以推論,以為補充或修正的解釋。

2.使用法律條文,對某一用語加以解釋,例如憲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本憲法所稱之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