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是台灣阿.......
為什麼最佳解跟答案不一樣???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當事人不得就已起訴之事件,於訴訟繫屬中,更行起訴。」
此即明文規定「一事不再理原則」
一事不再理原則:
同一機關對同一法律關係,已經確定的同一事件,相同當事人不得對於同一事件再有所請求,而機關亦不得再予以受理。
訴訟繫屬:
訴訟存在於法院之事實狀態
9.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不得就已起訴之事件,於訴訟繫屬中更行起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