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行政
1. 單純高權行政(給付行政)
2.高權行政(干預行政)
私經濟行政(國庫行政)
1.私法型態的輔助行為
目的:為了推行行政所為之行為
如:購買武器、辦公用品
2.私法型態的營利行為
目的:為了增加國庫收入
如:公營當鋪、國有土地標售
3.行政私法
目的:為了照顧國民日常所需
如:國宅買賣 提供水電 公營銀行融資
4.純粹交易行為
雖然有行政目的,但受市場機制影響
如:為了穩定物價 進出口蔬菜
題目是立於統治主體而為的行為,所以是公權力行政
而又是發放救濟金,屬於有利的單純高權行政,即:給付行政。
集水區遷村計畫,發放安遷救濟金行為,為何種行政? (A)干預行政 (B)給付行政..-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