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缺位→副總統繼任副總統缺位→總統3個月內提名,立法院補選總統與副總統均缺位→行政院院長代行職權3個月,由中選會指揮補選,並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
第 2 條7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8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九條之有關規定。
20.依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七項規定,副總統缺位時,如何補選?(A)由總統..-阿摩線上測驗